终于回到了地牢。
地上的枯草在阴冷中蜷缩起来,整间地牢依然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腐味,比他离开时愈加浓烈了。
又来了几具新鲜的皮囊,可以下脚的地越来越少了。
犹留深呼吸了一口气后才走了进去,一眼就看见武定山的尸体横在草堆上,被专食腐肉的尸虫覆盖。
一场饕餮盛宴啊!这些尸虫来得异常,不用想,大概也是参良的手段。
能在皮囊里种下各种蛊虫,区区尸虫又算得了什么稀罕事!
好在,武定山已经没有任何知觉了,要不然非真疯不可。这出戏,大概是演给他看,意在唤醒私生子对灵息的渴望。
皮囊未死透,已腐烂了大半,生息还在做最后的苟延残喘。没有人能经历这一切后还保持正常,但愿武疯子真的异于常人吧。
缓缓走向武定山,他琢磨着怎么开口,毕竟这种事情他也是第一次亲眼目睹。
黑斗篷并没有跟进来,大概是嫌腐烂味道太难闻,又或者已经没有什么价值的信息可听。
在一团乱发前蹲身而下,他望着武定山已经开始溃烂的面部,极力忍住了喉咙里的痒意。该死的参良,根本就是存心的!
死亡即将发生,就在他的眼皮下。或许更正确地说法是这副皮囊没有任何养分,不足以成为任何生息的寄生之所。
正常死亡的身体不会腐烂得这么快,定是武定山体内的蛊虫加快了腐烂的速度,又或者这是尸虫误以为这些是腐肉。
可惜这里没有闲置的活皮囊可借用,而他绝不会为了救武定山去掠夺他人的皮囊。这是他的底线。
底线!原来我也有底线啊。犹留为自己的心声感到些许惊讶,从前底线二字,都是从李采办嘴里蹦出来的,为了和厨娘争取更多的买酒钱。
此时,望着他的眼珠子,已经没有力气在眼眶里滚动了。但他知道,武定山是强撑到了现在。
谁能想到,武疯子的忠诚竟然给了传说中的守林神——森林之子。
“这副皮囊不能用了。”他告诉武定山,只要生息还在,就能听见他说话。
近乎尸体里的喉咙里已经发不出任何声音,喉结在烂皮下一动不动。
“我承诺过要救你,就必定会救你。”这种事情,他没有任何经验,只能凭直觉了。
地上的烂皮囊除了越来越浓烈的腐味,已无法做出其他的反应。这种腐味比寻常的尸体所散发的恶臭更令人作呕,大概是那些蛊虫也一起发烂了吧。
尸虫越来越多,仿佛武定山身下就是虫子泉眼,须臾已经包裹住了脖子以下。
“武定山,接下来我要做的事情,并没有把握,从前也不曾做过。也许你就这么死翘翘了,从此灰飞烟灭,和你的父亲一般,无法去往该去的地方。但如果成功了,或许你还机会继续活下去,只是不再是以人的形式了。我不知道到时候你会变成什么样,现在只能走一步算一步。要想在这地宫里把你带走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,参良正等着看我如何救你。如果你听见了,就给我动一下眼珠子。”
眼珠子已经无能为力了。
“我权且当你同意了。”
地上的眼珠子耗尽了最后一丝生气。
时候到了!就是这个时候,犹留来不及细想,只是本能地掏出了水囊,往武定山的烂脑门上缓缓倒去。
旋即,他似乎看见有一股气体绕着水流爬进了水囊之中。
对啊,这是万水之息处取来的水,定然能护住武定山的生息。他才恍然大悟刚刚的失魂,该是被一魂牵了鼻子。天底下,除了人本身自有的皮囊外,再也没有比万水之息更适合养息的东西了。
“没想到你运气不错。”他将木塞子塞进水囊的囊口中,站了起来,往地牢外走去。
黑斗篷懒得走进地牢,左肩依在墙壁上,歪着脑袋,右手指甲拨弄着墙上的倒霉虫。
“武定山死了。”他宣布。
“公子不是答应过要救他?”黑斗篷眼里闪过怀疑。
“你让我去哀求参良?”他吸了一口气,抬起下巴,“只要博赫还是七子七族,按规矩,参良见我必须下跪。这些年,族长是对他太纵容了。我不是博赫努一,有些规矩,他是时候学习了。”
“公子你是七子七族血脉,自然尊贵无比。”说罢,黑斗篷折下了膝盖。
犹留一脚踹了过去,骂道:“我要参良行礼,不是门人的习惯臣服。收起你的膝盖,我不稀罕。”
刚弯下的膝盖踹了回去,黑斗篷往后趔趄两步才重新站稳。
站稳后,黑斗篷毕恭毕敬地站在他的身侧,目光落在脚尖上。
“既然如此,那我就和他要了你,去我的小暖房前站着吧。”
“我与誓了主人。”
“你也与誓了我!”
“总有先后。”
“我乃七子七族血脉,参良算什么!你算什么!”他将黑斗篷刚刚说过的话砸在僵硬的面盘上。
越看这张死气沉沉的脸,他就越生气。长屏内外活生生的一个人,一回到参良身边,竟然连条狗都不如。狗失去了自由,忠诚于人,却起码保留着狗性。
他用余光扫过黑斗篷的脸,并没发现任何有什么变化,忍不住发泄道:“人真是不如一条狗。”
“公子想要一条看门狗?”黑斗篷问。
“对,一条忠诚的狗。”
“什么样的?”